我講這些,跟離不離婚沒關係。剛好相反。當你有能力隨時走,卻還是留下來,那才是真的願意是你自己挑的。你甚至可以讓對方清清楚楚知道:我留在你身邊,是因為我想留下來。到那個時候,你身邊那個人,就不再只是一塊讓你死命抓著,怕自己沉下去的浮木。你們是兩個都站得穩的人,肩並肩走,誰也不必扒著誰。那種關係,才真的自由。
這些觀念不算是太可口好消化的東西。但你是我很在乎的朋友,我寧願當那個討人厭,硬要把話講白的人,也不想哪天眼睜睜看你,把整個人生押在別人的資產上面。
你值得一個退得出去,也留得下來的人生。怎麼選,都是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