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備忘錄:談18歲公民權複決案

by 柯智元
18歲公民權


(原篇名:決戰最後48小時:18歲該不該給參政權?)

引言

聊聊18歲公民權這議題如何與我擦身而過。十幾年前,還在街頭跑不同公民運動的時候,或多或少就有機會遇到這群努力推廣的人,在車水馬龍的人潮裡宣講。

那時候因為不是很懂他們的倡議,跟在場義工請教了不少問題,收穫良多。感謝他們的耐心。

我想,就是因為有這群默默的人不斷努力,這個議題終於可以走到今天,進入公民複決狀態。眼看它就在失敗的邊緣,深深覺得可惜。

今年選情冷,甚至有不少選民,不知道手中還握有這一張選票。

在我看來,這是對下個世代立意良善的修憲案,也是臺灣民主深化有機會再繼續向前邁出的一大步。真的不希望它就只能扼腕,一步之差,倒在門外。

必須說,其實本週六,這個複決案的開票結果,我對它在意的程度,遠勝於其他地方選舉的結果。這是我唯一沒有任何猶豫的選擇。

其他議題,也許你早已心有所屬,甚至你已經心死,不打算投票了。

而這張選票,是我覺得臺灣民主化的過程到現在,最值得一蓋的。

因為臺灣一共需要接近962萬票,才能奮力推倒這座高牆。

怎樣的人,才配得參政權?

如果你要用「能力論」來阻擋這個觀念,認為才18歲的人,沒有能力投出理想的人選,這個大哉問,就牽扯到能力論最根源的問題:「你是怎麼判斷一個選民有『正確投票』能力的?」

聽過一個比較不恰當的說法,就是:辦一場智力測驗,沒辦法通過的人,就不給投票權。

這種話當玩笑講講,可以;如果真要實踐,其實我認為是非常背離民主精神的。

因為另一個問題就來了,請問這些測驗的題庫,由誰出題?或這麼問,交給誰出題,你最服氣?

讓國民黨出題,他可不可以考你三民主義?(現在的小朋友有聽過這個東西嗎)

讓基進出題,你有把握寫得出他們理想國的三觀嗎?(把未定論拿出來考,看看幾個人會)

講個更直接的,如果開口閉口都談能力,這麼在乎能力問題,那身居臺灣卻不了解國際政經情勢的,生活層面也展現不出民主素養的,我們要不要乾脆直接先第一步褫奪他們的參政權?

如果覺得自己被如此對待有疑慮,為什麼對別人做同樣的事,又變得可以?

在判斷投票這件事情上,能力絕對不能成為有公信力的指標。最大原因就是因為它不具備共識、鑑別度與可執行度。

簡言之,一句話:題庫可以作弊但年齡無法。

你活著,時間到了,參政權直接生效。無關階級、性別、種族、財產能力。不用通過任何測驗,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擋,憲法直接賦予你。


分水嶺的改寫

以前把分水嶺訂在20歲,是因為十進位,好懂(並不是秉持什麼人文、科學精神XD)。呃,對,就是這樣。背後並沒有什麼太博大精深的原因。

如果認為年齡有絕對性,那就請現在手握投票權的各位回想,請問你20歲的前一分鐘,跟20歲的後一分鐘,有什麼差別嗎?

比如他在19歲的23:59的時候,你說他沒有承擔的肩膀,叮咚!過了12點,進到20歲的00:01,登愣!他又立刻完成升級了。你認為他現在成為「能負起責任的公民」了。

這邏輯合理嗎?

你看,只差幾分鐘喔。有什麼事情發生了,讓這前後兩分鐘的距離變得這麼至關重要嗎?

沒有。

那,為什麼我們選擇用年齡來決定?

或是,你可以更謹慎一點,訂在20歲又6個月,或是20歲又10天。美其名再多等個幾天,讓選民「稍有成長」。

為什麼不這樣做呢?

在哲學的意義上,原因很單純,就是兩個字:方便。

沒錯,就是方便而已。沒別的了。

投票權的賦予,以歐洲為例,以前是看財產能力(或說繳稅的程度),後來發現這項能力達不到標準的人,會在社會醞釀暴動,似乎不是長久之計。

有些族群一直期待能夠投票,就是因為希望能選出自己的代議士,在公共討論議題的場合幫自己所屬的群體講話。

讓藍領階級、女性,擁有參政權,都是很後來這一百多年內在世界各地陸續改變的事實。

我們從一出生就不用對抗這些不公平,所以自然而然不用去思考人類世界裡投票權的歷史演化。

歐美等先進國家(包括我們的鄰居中國)這個分水嶺是劃在18歲。

好啦,就算只是給大家拍照用的表面功夫,人家還是做了。

啊你臺灣勒?

跟臺灣一樣,還把標準放在20歲的國家,只剩幾位隊友:喀麥隆、巴林、諾魯。

甚至分水領還放在20歲以上的黎巴嫩、科威特、薩摩亞,在此就先不提這些國際朋友了。

真心想問,究竟是我們對臺灣的公民素質太沒信心,還是對於民主的理解於世界潮流有劇烈偏差(而且更扣分的是還不願展現改革、修正的企圖)?


風險,與投完票後的事

另個層面,有些人在討論的「被選舉權」:如果訂在18歲是不是不太恰當?

覺得這件事情,並沒有在這次複決案的討論過程裡,有機會被充分闡釋,所以出現不少可以被惡意解讀的空間。

查到了公視有話好說,擷取的複決案政見發表會,有興趣瞭解的人可以自行進一步查閱

好像不少扭曲觀點的文章,一直語帶威脅,說這項議案會鼓吹18歲就可以跑去選市長。

真相是,現階段不滿三十歲,就主動報名去參選里長的人,在本次投票,遠遠低於千分之一。真正想跟你玩政治的人,遠沒有這麼多。就算你現階段的規則放在那邊,他們大宗也是這樣的態度。(到底有不瞭解年輕人啦XD)

關於被選舉人的年齡,其實選罷法是可以明文規定的,要幾歲以上才可以選里長,選議員,選立委,選縣市長。

因為現階段選罷法的規定,參選總統就很明確訂在40歲以上。

不論結果如何,這真的是各黨派的大人們,之後該負起責任,好好作為、努力的目標。而不是讓某些民眾繼續用這一套說法,來阻擋這群年輕人獲得基本參政權利。(註:我在下方會貼出一篇直接回應這個爭議的文章,好奇的人可以繼續往下滑)

這是臺灣歷史上,第一次能夠投下修憲複決的機會。

這一票,身為長期關注民主深化的公民,我會蓋下同意。毋庸置疑。

p.s 距離投票只剩最後幾小時。本文下方會繼續放上本議題相關的資源,隨時歡迎各位自由取用。


影像來源:Pixabay



加碼上映:



【回應匿名訊息】

本屆選舉,最後一篇發文。

為了回應友人偷傳給我的一篇匿名訊息。(聽說照片裡的文字方塊,已在各大群組洗版)

■ 一、這次在投什麼?

這次的選票,請您投的是修憲複決案。

有件事我覺得您沒搞清楚:憲法是憲法,選罷法是選罷法。

舉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訂:「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新 84.08.09 制定)

所以我們才會有「要選總統需要年滿40歲」這個認知。修憲複決完,您如果真的很在意這件事,可以繼續督促各個政黨,在議員、立委、縣市長,訂出您覺得最安心的年紀。

如果有辦法取得全民共識,您甚至可以大膽倡議把標準拉高到七十歲(如果您要的話),這樣包準未來沒人跟您搶。

怎麼樣選都是您滿意的人,您認識的人。活到老,選到老。一直都你做最好。

憲法裡面並沒有寫幾歲以上才可以選總統,因為那種東西不會寫在憲法裡。

因此,請加大馬力,商請各界人士,好好去處理每個階層的選罷法。

此刻,我們在談的週六公投,是修憲複決。一碼歸一碼。

事實是:臺灣現階段的標準,已經遠遠落後所有歐美先進民主國家。甚至在亞洲民主列國,我們都不及日本、南韓。

我在跟你講大海,你不要一直跟我提漱口杯。(?)

■ 二、誰在左右您的生活?

「公投票要領,而且一定要投不同意票。否則4年後,你就會看到一堆18歲的政二代、政三代、網軍出來選里長、選代表、選縣市議員,這些小小孩,才高中畢業就可以左右我們的生活了!」

喔喔!您講政二代、政三代,我覺得完全沒有搔到癢處。

來,我直接來幫您搔。不客氣。(?)

太晚了!根本不需要等到四年後,臺灣現階段早已經有一堆黑道、前科背景的議員了。你知道嗎?

詳情請參見這集志祺七七:《台灣 15% 議員有前科,為何還能一直選一直上?》



我就問:這群左右一堆臺灣前途的代議士,他們是18歲的這群人投出來的嗎?

別牽拖。真正一直在扮演廢物,不斷阻礙臺灣前進的,是那群不思長進的大人,與孩子無關。

記得,像某人說的,我們要在浴缸好好泡澡,就需要塞子。

只要您願意,你也可以成為一個塞子。(?)

■ 三、智慧的選擇

「還沒繳稅的小小孩就可以選民代,支配我們的納稅錢!這是智慧的選擇嗎?!」

跟您分享,我心中所謂的「智慧的選擇」。

當時這個決議案,朝野109位立委全數表決通過。109人贊成,0人反對。

是的,全票通過。0人反對。

在臺灣現階段有至少5%民意基礎的四大政黨,對於這個複決案無異議。

不覺得很神奇嗎?

臺灣很少有這麼高度共識的決議耶。

有兩件事,是我此刻想到,您可以立即去做的:

1.回查四大政黨對本議題的態度,然後保持監督,尤其您這麼在意納稅錢怎麼花。

2.搞清楚哪些事情是這次複決案能夠決定的,哪些不是。然後在不是的那幾項,更用力督促下一關的推展。

3.多認識一些年輕人,聽聽他們平時在擔憂什麼。

但說到第三點,其實有個問題我更擔憂:

「您平時跟年輕人的關係好嗎?」

其實有個驗證指標:他們會主動、自然地跟你聊天嗎?

還是你們的對話裡,大多是你在命令他們?

■ 四、你怎麼看待年輕人?

看截圖的訊息,我覺得您對年輕人的理解,充滿恐懼、憤怒與不滿。

我不確定過去在您的生命裡發生了什麼事情。

但我深信一件事。

今天當我們在公共討論,比如能源政策。如果我今天已經活到75歲,醫生告訴我,接下來,我頂多再活五年,我會考慮的事情,跟一對剛迎接新生兒,而且打算繼續長期定居臺灣的年輕夫妻,我們三人思考的,可能會是完全不同的事。

看待能源政策,我們應該會做出完全不一樣的選擇。

如果沒有配偶也沒有後代,我一條單身老狗,真的只要考慮這五年就好。

但他們還有一輩子,還要加上孩子的一輩子。

你必須接受一個事實,只要我們繼續活著,這群年輕人就是有可能會跟你走向不同陣營。在許多議題,他們想像的「未來」,跟我們不一定相同。

這並不是誰對誰錯,而單純是時間這個變量,會在我們身上逐漸發酵。

之所以重調參政門檻,希望順利複決,讓這群新血參與,就是因為他們思考議題的角度,可能有機會比我們更全面、深遠。而民主臺灣,在這一塊卻一直停滯不前。

個人觀察,這世界的大人們看待年輕人,有兩種態度。

第一種是「我比你早來,你比我小,你要聽我,你要服從我」。

第二種是「我離開以後,你還會在這裡活很久」。

有時候這幾種態度是複合的,不一定永遠是單選。我不確定您偏向哪一種。但我想,捫心自問,您心理有數。

我從來不敢小看年輕人,因為他們會用的工具,論述、彙整資訊的能力,我知道,自己未來只會越來越需要努力追趕他們,才不會落後。

當然,如果承上第二點,您不是一直喜歡投黑道、前科的人,我相信這群年輕人,他們大多數對於臺灣的想像,也不會讓您失望。

我相信,處理我們眼前的這些困境、鳥事,他們或許會比大人更有智慧。

而我們要先給他們同等的機會,讓他們說話。

想必您也曾經年輕過。

這一切,其實真的沒有這麼難以理解。對吧?



相關閱讀資料


(轉自 中央社)

18歲參政權修憲複決是什麼?投票規定、通過門檻與影響一次看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11235003.aspx

(轉自 法律白話文國際站)

「正當眾黨派及民間團體為此蓄勢待發之際,社會上卻仍不乏反對的聲浪,例如,有人便認為 18 歲還不夠成熟、沒辦法為自己的選票負責,甚至可能反過來被政黨操弄。然而,權利的保障真的需要以特定能力條件為前提嗎?又為什麼是下修到 18 歲呢?

讓我們從參政年齡門檻下修的實質意涵談起。」

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6994


敏迪選讀,最後閒聊時間談本次複決案。可直接跳往時間點: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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