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誠品人分享的一段文字,關於「陌生人之吻」。覺得有趣。
從一位異性戀男性視角切入,其實對於這類故事,小時候我一直很疑惑。
「如果親了沒醒,怎麼辦?」
長大後,問題開始變成:「如果親了,也醒了,怎麼辦?」
後來發現,這一切不只是時代問題,而是赤裸裸的原則問題。
首先,難道只有我能親(我能救),別人不行?(打電話找她媽媽過來親?蛤?一定要男性?那,找爸爸可以嗎?沒有爸爸,有哥哥嗎?)
第二,我怎麼確認這個遊戲規則是不是整人遊戲?旁邊是不是有裝攝影機?主持人埋伏?「猴~想吃女生豆腐齁?」然後我就上了某人的 Youtube 節目,乾,人家還百萬訂閱,我醜態百出,怎麼辦?
第三,像我們這種身高沒有一米八,臉又長得不像彭于晏、金城武、許光漢的,好意親下去,有很大程度會挨告。不如這樣,您先幫我安排一位律師⋯⋯其實就算律師到場了,我可能會說,哎呀!律師,您懂法律啊⋯⋯不如,您自己上?
上帝見亂,突然天空顯明說:「孩子,是我。為了救這位陌生人,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去親她。」
我可能會說:「哎呀上帝,您老人家來都來了。交給你囉!」
一位早年就心志已決,牽只牽女友的手,親只親女友的嘴,平時又不相信任何道聽途說的慢熱仔,各種敷衍完畢,然後繼續提著包包,加速離開這個荒謬無比的現場。
以前的時代,我應該會被村民指責成「一意孤行」、「見死不救」的「臭異男」。
好險活在這個時代。大家會說嗯這樣很好。沒你的事了。
生對時代,果然就是贏在起跑點。
「你有先嘗試打電話給她爸爸嗎?」
堅持「親」,堅持「不親」,哪個才是你的原廠設定?
有志者立長志,無志者常立志。所以我說,那個王子有什麼好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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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誠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