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自己這一路走來,怎麼想事情的。
小時候,我以為人生是一條固定跑道。不確定是不是因為住的地方思想保守,雖然在都市,周圍的人卻篤信一種人生觀:讀書、考試、升學、找一份「正經」工作,然後結婚、生子、過年回家團圓、老了帶孫子,最後在某個陽光正好的午後含笑離開。這些事像考試科目,從小就有人告訴你下一科是什麼。
農曆新年和家人一起過,好處是可以把累積很久的話,分好幾天慢慢聊。偶爾在廚房試點新菜,回房間看到有意思的得獎電影,會有餘裕點開來看。當然也包括回到電腦前滑社群,看看那些遵循傳統回老家的朋友,有沒有遇上什麼怪事。
前幾天,看到一位被長輩催生的新婚朋友發動態。他們夫妻的共識是不要小孩。她模仿長輩的語氣,說了那句我們這年紀經常要面對的「拷問」。
「人長大了就是要結婚生小孩,否則人生不完整!」
我本能地想,這邏輯有漏洞吧。但後來想想,那位長輩,可能不會(也可能不敢)過一次這樣的人生。
過年場合時,想太多只會毀了年夜飯的氣氛。還好我只是遠端圍觀。但我時常在想:所謂的傳統,真的一體適用於所有人嗎?
讓我開始質疑的「那些事」
有些傳統,老實說我不反對。過年領紅包,誰會討厭。生日吃蛋糕、許願,多有儀式感。喪禮穿黑衣是一種普遍的尊重,我完全理解。相較之下,有些傳統聽起來就很詭異,甚至不太合邏輯。光是近期想到的就有三個。
第一個,我今年依然看到有人在講:「過年一定要團圓,否則就是忘恩,就是不孝。」一年只見這些親戚一次,還要在餐桌上被審問感情狀況,這樣的「團圓飯」,吃不下去的人越來越多。所以我看報導,有人說年味越來越淡,很多人專門挑農曆新年出國,就是不想被打擾。我是覺得,如果某位長輩真的曾經跟你很親,距離再遠,任何時間你都可以請特休跑去陪他,不限定農曆新年。現在也不是飛鴿傳書的年代,用 Line 也能聊。實體見一面,主要是為了儀式感。但如果你們的關係已經很糟,或本來就沒什麼,硬是在這個節日聚成一桌,是為了交什麼功課嗎?
第二個,我最近才知道。第一次聽到「女生除夕不能回娘家」的時候,老實說有點錯愕。這到底怎麼來的?有些習俗講的是氣氛,有些則真的需要一點邏輯。如果沒有邏輯也能變習俗,那是不是表示我也能發明一條新規則:「每個人除夕之前都要包給天秤男 200 元,不然會流年不利!」
第三個,是農曆年很多情侶或夫妻最常遇到的:「兩個人在一起,一定要結婚、生小孩,否則人生這個圓就有缺。」呃,當你周圍不只出現求婚、結婚,也開始出現離婚、二婚,你看待這些聚散的態度,會比以往釋然不少。
我寫過文章,覺得不婚也是一種選項,沒什麼好大驚小怪。但輪到自己,我一樣會卡住:如果我找到一個相知相惜的伴侶,彼此扶持到老,難道只因為沒結婚,在他們眼裡就不算數?我們這一生過得幸不幸福,要交給一套不知道誰寫的規則去打分數嗎?
天天看著這些題目,今早起床跑步,突然想到一個詞:傳統文化毀滅者。沒錯,我終於發現,我就是那些長輩眼中大逆不道的人。在某些長者眼裡,我這種人根本是在毀家滅族,國家社會都快完蛋了吧。
這詞聽起來很聳動,但與其說我在「毀滅」傳統,不如說我只是選了一種比較合身的活法。在此特別推薦一集爆笑專訪,來賓是春風少年兄的宜蘭。她看似放蕩不羈,但結婚、生子,很多作為其實相當保守。如果你只聽她講話,大概會以為她是前衛女子。對於她經歷的一切,包括跟夫家那邊的衝突,這集特別值得聽一聽。我一邊晨跑一邊笑到岔氣,差點往生。
家庭 vs. 自我選擇:當兩者衝突時
我家算是比較傳統,特別是我媽,早期對「生兒育女」有一定期待。剛開始我說:「媽,我應該不會生小孩,至於結不結婚,看對方吧。」她愣了幾秒,說:「那你以後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
「你老了怎麼辦?沒人照顧你喔?」她有點情緒。
「你在擔心自己嗎?」她搖搖頭,沒回答,陷入沉思。
後來,當我姐結婚後也決定不生,我媽才開始正視這件事。我和我姐在這件事上是有共識的老隊友。這些年她慢慢發現,沒有小孩的人生,好像也沒有比較差。她甚至發現,這個版本的女兒,活得比她當年自由,家裡也不冷清。我們給她的愛跟陪伴一丁點都沒少,還是可以偶爾垃圾話、帶她到處玩、陪她吃好料。她聽我推薦的 Podcast,題材比不少年輕人還多,跟那群長輩比就更不用說了,根本神通。
「那個誰誰誰,女兒沒生小孩,現在過得很好啊,出國玩、事業也做得開心,很多事都不用煩惱⋯⋯」
某天,我聽見她這樣對親戚說。啊哈,她開始接受了。
我相信的愛情,是兩個本來就過得不錯的人,想要一直在一起。如果你是因為自己過不好才急著找伴,這段關係從一開始就背了太多重量。先把自己過好,是入場券。

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路
有些人覺得「反傳統」是一種叛逆。但我反對什麼是其次,我真正想做的,是找一種比較合身的活法。對我來說,幸福不是照規則走就會出現的東西,它要你先知道自己要什麼。
結婚會更快樂,那就結;不婚過得更自在,那就維持單身的法律狀態。畢竟結婚、繼承都跟民法直接相關,一個人一生也只有這幾個時刻會跟民法正面遇上。常被告的話例外。
新年,她想除夕回家吃飯,就回家吃飯,說不定那天菜色還比較好。只要你們兩位當事人有共識,傳統講傳統的,你們過你們的,真的無妨。她有自己想做的事,有自己要走的路,這些本來就是她的,不需要誰來批准。反過來,女性看待男性也一樣。
在我成長的家,沒有什麼「男生應盡的本分」。身為家裡一員,希望日子順順地運作,就主動攬著做,因為你是個「人」。兩個人在一起,社會認不認可先擺一邊,先問你們之間的認可夠不夠。結不結婚是我們一起決定的事,婚或不婚,這段關係都照樣好好過。
我看過幾段好的關係,兩個人都是自己選的,誰也沒被誰拖著走。硬套別人的框架,通常就是把關係套壞的開始。除非你們兩個都認可這個框架本身就是相愛的一部分,那也很好。「如果有一天我們真的走上紅毯,那是因為我們真心想在一起,不是因為年紀到了。」這個前提,才是長期關係的健康起點。
所以比起喊口號,我更想推「不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這種想法。講「福國利民」太大,我只是覺得,少一點人被逼著結婚,身邊的人會比較好過而已。
很多人張口就來的「應該這樣做」,真的適合「我」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為什麼還要遷就。你這一生最需要好好照顧的,就是你自己啊。
不平等條約是十九世紀的事。美國女性能投票,也是一百年前才剛開始。一百年其實沒多久。今年 2025 年,自己的人生要怎麼過,可以再往前推一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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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來源:Pixabay
